事关退役安置、就业创业等,山东出台法规明确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
事关退役安置、就业创业等,山东出台法规明确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
事关退役安置、就业创业等,山东出台法规明确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5月22日下午,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(biǎojué)通过了(le)《山东省退役军人保障(bǎozhàng)条例(tiáolì)》,这是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,涵盖退役安置、就业创业、优抚褒扬、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。
退役军人(tuìyìjūnrén)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,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(de)(de)重要力量,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。山东是革命老区,驻军大省、兵源大省、安置大省、双拥大省,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370余万,居全国首位。省退役军人厅副厅长梁建表示,随着(suízhe)经济社会发展(fāzhǎn),退役军人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(wèntí),亟需通过地方立法(lìfǎ)予以解决;我省退役军人工作的经验做法,也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固化。
“在立法过程中(zhōng),我们坚持(jiānchí)守正创新,围绕工作中存在的(de)堵点、漏点、痛点,总结提升我省退役军人保障(bǎozhàng)各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。坚持统筹兼顾,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安置、就业、抚恤优待等服务保障工作,同时注重将服务保障与教育(jiàoyù)管理相结合(xiāngjiéhé),引导退役军人继续发扬优良传统,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。坚持从实际(shíjì)出发,既强调尽力而为,又坚持量力而行,不贪多求全求高(qiúgāo),积极创新制度设计、精准施策。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源介绍,条例共7章62条,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
围绕退役军人移交接收和安置(ānzhì)(ānzhì),条例规范了(le)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程序,对人事档案接收审核、安置地调整(tiáozhěng)、退役军人报到等作出规定,建立退役军人报到办理事项清单,优化工作流程,加强集成服务。加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,对安置原则、安置岗位计划、具体安置岗位、配偶(pèiǒu)子女随调(suídiào)随迁、安置结果备案以及待安排工作期间待遇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加强教育培训和(hé)就业创业扶持。条例明确机关、群团组织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、聘用退役军人;用人单位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依法享受(xiǎngshòu)相关优惠政策;下岗失业(shīyè)退役军人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(zhíyèpéixùn)计划、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,并按照规定(guīdìng)予以补贴;政府投资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(jīdì)和创业园区,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;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,按照规定享受优惠。
强化抚恤优待和褒扬激励落实。条例(tiáolì)(tiáolì)明确,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,规范制定优待目录清单,明确优待事项(shìxiàng)和适用范围。条例对退役军人在(zài)住房、医疗、养老、市内公共交通、文化旅游等方面应当享受的优待事项作出详细规定。
条例还提出,要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,畅通诉求表达渠道,落实公共法律(fǎlǜ)服务,为退役军人维护其(qí)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。
(大众新闻记者 刘一颖 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 刘国敏)
5月22日下午,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(biǎojué)通过了(le)《山东省退役军人保障(bǎozhàng)条例(tiáolì)》,这是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第一部综合性地方法规,涵盖退役安置、就业创业、优抚褒扬、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。
退役军人(tuìyìjūnrén)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,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(de)(de)重要力量,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。山东是革命老区,驻军大省、兵源大省、安置大省、双拥大省,现有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370余万,居全国首位。省退役军人厅副厅长梁建表示,随着(suízhe)经济社会发展(fāzhǎn),退役军人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、新问题(wèntí),亟需通过地方立法(lìfǎ)予以解决;我省退役军人工作的经验做法,也需要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固化。
“在立法过程中(zhōng),我们坚持(jiānchí)守正创新,围绕工作中存在的(de)堵点、漏点、痛点,总结提升我省退役军人保障(bǎozhàng)各项成熟的经验和做法。坚持统筹兼顾,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安置、就业、抚恤优待等服务保障工作,同时注重将服务保障与教育(jiàoyù)管理相结合(xiāngjiéhé),引导退役军人继续发扬优良传统,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。坚持从实际(shíjì)出发,既强调尽力而为,又坚持量力而行,不贪多求全求高(qiúgāo),积极创新制度设计、精准施策。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刘源介绍,条例共7章62条,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。
围绕退役军人移交接收和安置(ānzhì)(ānzhì),条例规范了(le)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程序,对人事档案接收审核、安置地调整(tiáozhěng)、退役军人报到等作出规定,建立退役军人报到办理事项清单,优化工作流程,加强集成服务。加强退役军人安置工作,对安置原则、安置岗位计划、具体安置岗位、配偶(pèiǒu)子女随调(suídiào)随迁、安置结果备案以及待安排工作期间待遇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加强教育培训和(hé)就业创业扶持。条例明确机关、群团组织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、聘用退役军人;用人单位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军人依法享受(xiǎngshòu)相关优惠政策;下岗失业(shīyè)退役军人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(zhíyèpéixùn)计划、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,并按照规定(guīdìng)予以补贴;政府投资建设的创业孵化基地(jīdì)和创业园区,优先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;退役军人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,按照规定享受优惠。
强化抚恤优待和褒扬激励落实。条例(tiáolì)(tiáolì)明确,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,规范制定优待目录清单,明确优待事项(shìxiàng)和适用范围。条例对退役军人在(zài)住房、医疗、养老、市内公共交通、文化旅游等方面应当享受的优待事项作出详细规定。
条例还提出,要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,畅通诉求表达渠道,落实公共法律(fǎlǜ)服务,为退役军人维护其(qí)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。
(大众新闻记者 刘一颖 通讯员(tōngxùnyuán) 刘国敏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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